
10月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的零售指导价格。将近一半的药品价格平均下降12%,另一半药品未作调整,仅少数品种适当提价。记者致电多位医药企业负责人,均回复因假期还未具体比较分析目录价格调整产生的影响,不过也表示不太担心“降价”。
下周开始执行新指导价
据了解,2009年版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机构使用部分)公布的品种共307种(类)。此次制定公布零售指导价格的药品共296种、2349个具体的剂型规格品,涉及3000多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本次调价采取“有降、有升、有维持”的方法,调整后的价格从10月22日起执行。与现行政府规定的零售指导价相比,此次约有45%的品种平均降幅为12%左右;约有49%的品种价格未作调整;还有约6%的品种适当提高了价格。
而对于11种未调价格的品种,国家发改委在答记者问时表示,主要是公共卫生类用药,以及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和一类精神用药。这些药品执行的是政府定价,与这次公布的基本药物指导价的管理形式不同。
企业反应较“冷淡”
广药集团某公司西南区负责人方明告诉记者,对于降价产生的影响,应该具体药品具体分析,特别是有些药品的销售价格原本就低于指导价,针对这样的产品几乎没有影响。以复方丹参滴丸为例,国家公布的指导价是25元,而零售药店的售价仅为21元,远低于指导价格。
因此,不难理解众多厂家对最高限价反应“冷淡”。方明告诉记者,在市场终端销售的药品价格低于指导价,这就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因为按规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相关药品生产单位可在不超过零售指导价的前提下自主确定价格。
另一反面,有大型跨国医药公司南区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各省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的药品招标,这才是企业最为关心的问题。“因为国家发改委的价格仅起指导作用,真正反应到市场的则是省级招标价格。”
招商证券分析师也指出,基本药物具体品种最终受益程度还待各省招标价、配备使用比例和报销比例,这3个不确定性因素还待12月份招标揭晓。
省级招标掌握“生死”大权
诸个省份的药品招标正进行得如火如荼,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终端销售渠道等等都在进行着错综复杂的利益调整。
方明告诉记者,国庆节也没能好好休息,因为西南有些省份的招标就在近期进行,这对企业下一个年度的销售起着决定性作用,“半点也马虎不得”。
银河证券分析师李鹰鹏认为,在全国多家厂商生产同质化产品的情况下,实际中标价格一定远低于零售指导价格。从确保药品质量的角度看,具备规模、质量优势的公司将占据优势;但如果生产格局过度分散,很多产品可能会出现恶性的价格竞争,因此,政府的“标底价格”何时能出台变得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