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进展顺利,一批重大专项有序开展或基本完成。下一步将在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继续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工作。
200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立即进行了全面部署:明确了责任主体,建立了工作机制,起草印发了《关于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意见》,对地方各级监管机构的规划实施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并给予具体指导。
截至目前,“十一五”规划重大专项进展顺利:中西部地区行政执法机构业务用房建设、执法装备配备项目,中西部地区药品检验机构实验室改造、仪器设备配备项目基本完成;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迁建项目、国家口岸药检所改造项目、国家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改造项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项目等中央投入项目已全面启动,有序展开;努力协调中央转移支付项目,主要用于补助基层监管部门开办费,配备行政执法设备和药检仪器设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及示范县与药品“两网”及示范县建设,提高药品与医疗器械标准,强化监管队伍培训等方面,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国家药品监管管理信息系统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批,正在进行初步设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