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联系我们 人力资源 营销网络 招标信息 产品中心 新闻动态 天龙文化 企业简介
现有药品标准10月1日废止
http://www.lntlyy.com 公司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年版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执行,原有的药品标准届时都将废止。为推进新药品标准的实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6月29日发出公告,对10月1日后新药品标准的实施做出了说明。

公告明确,10月1日后,原收载于历版药典、卫生部颁布药品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新药转正标准和地方标准上升国家标准的同品种药品标准同时废止。药品注册标准不符合新版《中国药典》有关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应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提出补充申请。

对于某些企业内控标准已经高于新版药典标准的药品品种,在执行《中国药典》标准的基础上,应同时执行原标准的相应项目和指标。

公告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新版《中国药典》的增修订内容,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及程序,变更药品说明书和标签。2010年10月1日后生产的药品必须使用变更后的说明书和标签。对于通用名称已作修订的药品,其原名称可作为曾用名过渡使用。

公告强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均应以《中国药典》为法定依据。

打印此页】 【返回】 【顶部】 【关闭
 全文快速搜索:
 招商信息检索:
 招标信息检索:
 招聘信息检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备案编号:辽网药信备字(2025)00138号
关于我们 | 公益活动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辽ICP备15018051号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1-12-4  丽阳商务大厦A座1204  邮编110057  电话:024-86223333
copyright(c)2008-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 by wonder
网站的总访问量为: